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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可折算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5/9 16:14:00
编辑:
rxserveradmin
《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开始,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开始至6月25日。本次问卷调查面向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教育和科研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欢迎广大社会人员参与。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完成问卷调查,可折算为取得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学分由省财政厅通过信息系统统一登记。
欢迎登陆济南市财政公众网的活动页面参与调查。
客服电话:400-615-0689(全国) / 0531-8880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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