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于2024年6月26日正式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现就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我县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学习时间。上述会计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聊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分数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完成学分后需参加正式考试,否则无法计入个人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档案。
冠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