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00年6月21日以第287号令颁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本课程就是针对现实中一些企业为了小集团利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规范、企业编制人员编制财务报告的业务技能较差等现状,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有关规定逐项做了系统的讲解与分析,强调了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编制基础、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的一致性,强调了编制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列举大量业务实例,重点讲解、规范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编制方法,说明了需要注意的问题。
姓名 |
评论内容 |
课件 |
教师 |
发布时间 |
郭德珞 |
好 |
5 ☆ |
5 ☆ |
2016/10/20 |
邢继菊 |
???ò????????????????????? |
1 ☆ |
1 ☆ |
2016/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