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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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消费税法律制度概述
征税范围和税目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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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特别消费税。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发布以来,先后做了多次修订。本课程系统地讲解了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消费税税目、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征收管理等问题。在讲解中,详细地、重点地讲解了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及税额的计算。对于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生产销售等环节及在不同的用途时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都列举了实例加以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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