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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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
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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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10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条例(草案)》,1993年12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又多次进行了修订,2012年8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营改增试点,从2013年起继续扩大试点地区。本课程就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营改增试点相关规定等问题做了全面、详细的诠释,系统地讲解了我国增值税法律制度体系及技术问题。采取理论与实例紧密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了详实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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