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印花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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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印花税法律制度(一)
印花税法律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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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1950年1月,我国印花税在全国统一开征;1958年,印花税不再单独征收;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课程对印花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等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列举了大量的实例,重点讲解了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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