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高校会计制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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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高校会计制度改革背景
制度适用范围及核算基础与主体
会计科目的变化
资产类与负债类会计科目变化(一)
资产类与负债类会计科目变化(二)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收入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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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2013年12月份,财政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的变化,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颁布了新的高校会计制度,相比1998年的高校会计制度(试行)有许多亮点,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主体、会计计量方法、折旧与摊销等诸多方面变化较大,改革适应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新设了许多新的会计科目,撤销了部分会计科目,应更好地满足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的需要。高校会计人员应及时学习,充分掌握新高校会计制度的这些变化,以更好地搞好高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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