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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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 产(一)
第二章 资 产(二)
第二章 资 产(三)
第二章 资 产(四)
第二章 资 产(五)
第二章 资 产(六)
第二章 资 产(七)
第二章 资 产(八)
第三章 负 债(一)
第三章 负 债(二)
第三章 负 债(三)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一)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二)
第五章 收 入(一)
第五章 收 入(二)
第六章 费 用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一)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二)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三)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四)
第八章 外币业务(一)
第八章 外币业务(二)
第九章 财务报表(一)
第九章 财务报表(二)
第九章 财务报表(三)
第九章 财务报表(四)
第九章 财务报表(五)
第十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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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课程简单介绍了小准则制定的背景、意义、亮点、适用范围、中小企业的花型标准、执行标准等,重点通过实际案例,详细、系统地分章讲解了小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分配、外币业务和会计报表等具体内容,尤其注意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区别。特别说明了小准则在会计处理上与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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