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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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概述及收入的确认(一)
概述及收入的确认(二)
收入的计量(一)
收入的计量(二)
合同成本
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一)
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二)
列报、披露和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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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这套准则较以往的收入准则有较大变化,新收入准则规范的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单个合同的会计处理,并引入了五步法确认收入的模型。本课程对新准则中收入确认、计量、列报披露以及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讲解。学习本课程可为各位学员在应用新收入准则提供帮助,也可以为今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中级职称考试打下一定基础。

摄像头 | 答疑板 | 计算器  课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