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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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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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一《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标题释义 二《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立法背景 三《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特点 四《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框架 五《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六《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关注点

摄像头 | 答疑板 | 计算器  课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