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试听课堂 课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解读
欢迎您来到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课程目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解读
欢迎您来到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欢迎您来到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会计人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请直接注册、登录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
2、学习过程中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试题单独计分,累加满24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3、会计人员每年学习记录和学分将自动保存到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个人诚信积累空间”。
4、有会计证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也需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课时和学分。
5、为保证计分正确,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6、如果您在网络学习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5-0689。
课程讲义

本课程以2023年9月5日我国财政部最新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内容为依据,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如何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原来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对新账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财务会计报告新旧衔接等相关内容。

摄像头 | 答疑板 | 计算器  课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