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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新预算法修订重点难点
学时:3 添加时间:2015/5/5 0:00:00 主讲老师:刘用铨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对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众所周之,预算是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主线、核心环节,《预算法》修订对政府财政管理、部门单位财务会计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本课程将讲解《预算法》修订的重点难点,包括:(1)推行综合预算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预算公开与健全预算透明制度;(3)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4)进一步规范中央政府债务管理、有限开放地方省级政府举债;(5)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6)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政府行政成本;(7)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严肃性,强化决算管理,衔接预算与决算;(8)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立法化;(9)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10)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

授课名师介绍
刘用铨: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财政部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课题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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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知识
主讲人:刘用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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